(一)托收結算方式的當事人
1.委托人:它是指開立匯票或連同單據委托銀行向付款人辦理托收的單位,也就是出口商。
2.托收行:它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再轉托付款人所在地銀行辦理托收的銀行。它通常在委托人所在地。
(資料圖)
3.代收行:它是指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參與處理托收代向付款人收款的銀行。它通常是付款人的往來銀行。
4.付款人:它又稱受票人,是指根據托收指示被提示單據并被要求付款或承兌匯票的單位,也就是進口商。
(二)托收結算方式的種類
托收結算方式按照托收匯票是否附有商業(yè)貨運單據,可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
1.光票托收
它是指委托人僅開立匯票,而不隨附任何商業(yè)貨運單據,委托銀行收取款項的托收方式。在匯票托收時雖附有發(fā)票、墊款清單等單據,但不是整套貨運單據,這也屬于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通常適用于收取貨款尾數、代墊費用、傭金、樣品費、索賠款等小額款項。
2.跟單托收
它是指委托人開立跟單匯票,連同整套貨運單據一并交給銀行并委托銀行收取款項的托收方式。跟單托收根據交單的條件不同,又可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
(1)付款交單
它是指代收行必須在付款人付清票款后,才將貨運單據交給付款人的一種交單條件。付款交單按其支付的時間不同,還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兩種。
①即期付款交單:它是指代收行提示匯票給付款人,付款人見票后立即付款贖單的交單條件。
②遠期付款交單
它是指代收行提示匯票給付款人要求承兌,付款人承兌匯票后,待匯票到期日付清票款,贖取貨運單據的交單條件。
(2)承兌交單
它是指代收行待付款人承兌匯票后,就將貨運單據交給付款人,于匯票到期日由付款人履行付款義務的一種交單條件。
(三)托收結算方式的基本程序
1.跟單托收即期付款交單結算方式的基本程序
該基本程序分述如下:
(1)出口商裝運商品上船:指出口商按合同的要求裝運商品上船。
(2)開出即期匯票辦理托收:指出口商開出即期匯票,填寫托收申請書,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送交托收行辦理托收。
(3)向代收行郵寄即期匯票及貨運單據:指托收行將即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郵寄給代收行。
(4)代收行向進口商提示付款:指代收行收到即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后向進口商提示付款。
(5)進口商付款贖單:指進口商付清款項,贖取全套貨運單據。
(6)匯交托收行已收妥的款項:指代收行收取款項后,將款項匯交托收行。
(7)通知款項收妥入賬:指托收行通知出口商款項收妥入賬。
2.跟單托收遠期付款交單的基本程序
該基本程序分述如下:
(1)出口商裝運商品上船:指出口商按合同的要求裝運商品上船。
(2)開出遠期匯票辦理托收:指出口商開出遠期匯票,填寫托收申請書,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送交托收行辦理托收。
(3)向代收行郵寄遠期匯票及貨運單據:指托收行將遠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郵寄給代收行。
(4)代收行向進口商提示承兌:指代收行收到遠期匯票和全套貨運單據后向進口商提示承兌。
(5)進口商承兌匯票:指進口商承兌匯票后代收行保留匯票及全套貨運單據。
(6)到期日進口商付款贖單:指匯票到期日進口商付清票款,贖取全套貨運單據。
(7)匯交已收妥的款項:指代收行收取款項后向托收行匯交已收妥的款項。
(8)通知款項收妥人賬:指托收行通知出口商款項已收妥入賬。
3.跟單托收承兌交單結算方式的基本程序
該基本程序分述如下:
(1)出口商裝運商品上船:指出口商按合同的要求裝運商品上船。
(2)開出遠期匯票辦理托收:指出口商開出遠期匯票,填寫托收申請書,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送交托收行辦理托收。
(3)向代收行郵寄遠期匯票及貨運單據:指托收行將遠期匯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郵寄給代收行。
(4)代收行向進口商提示承兌:指代收行收到遠期匯票和全套貨運單據向進口商提示承兌。
(5)進口商承兌匯票取得貨運單據:指進口商承兌匯票后,取得全套貨運單據,代收行仍保留匯票。
(6)到期日進口商付清款項:指匯票到期,代收行提示付款,進口商付清款項。
(7)匯交已收妥的款項:指代收行向托收行匯交已收妥的款項。
(8)通知款項收妥人賬:指托收行通知出口商款項已收妥入賬。
(四)托收結算方式的特點
托收結算方式手續(xù)較簡單,銀行費用較低,出口商必須先將商品裝運上船后,才能向銀行辦理托收。收匯較有把握,不會輕易發(fā)生錢、貨兩空。然而托收畢竟是建立在商業(yè)信用基礎之上的,如果進口商由于某種原因,不按合同履行付款義務,出口商將蒙受損失。即使跟單托收,也有可能承擔風險,即:發(fā)貨后進口地的貨價下跌,進口商不愿付款,就借口貨物規(guī)格不符或包裝不良等原因而要求減價;因政治或經濟原因,進口國家改變進口政策,進口商沒有領到進口許可證,或是申請不到進口所需的外匯,以致貨物運抵進口地而無法進口,不能付款等。
(五)托收結算方式的核算
1.進口商的核算
進口商收到銀行轉來的跟單托收付款交單結算憑證,在支付款項贖取全套貨運單據時,借記“商品采購”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例】**電器進出口公司向日本進口電器一批,收到銀行轉來的跟單托收付款交單憑證及全套貨運單據,計貨款37500美元,予以支付,當日美元匯率中間價為8.28元。作分錄如下:
借:商品采購310500
貸:銀行存款——外幣存款(US$37500×8.28)310500
當進口商收到銀行轉來的跟單托收承兌交單結算憑證,予以承兌,取得了全套貨運單據時,借記“商品采購”賬戶;貸記“應付票據——外匯票據”賬戶。在付清貨款時,再借記“應付票據——外匯票據”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2.出口商的核算
出口商按合同要求裝運商品上船,在向銀行辦妥托收手續(xù)后,借記“應收外匯賬款”賬戶;貸記“自營出口銷售收入”賬戶。俟收到貨款時,再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應收外匯賬款”賬戶。
【例】**服裝進出口公司向****斯公司出口服裝一批。
(1)9月1日,根據合同規(guī)定銷售給****斯公司服裝一批,貨款48000美元,當日美元匯率中間價為8.28元,服裝已裝運上船,并向銀行辦妥跟單托收手續(xù)。作分錄如下:
借:應收外匯賬款(US$48000×8.28)397440
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397440
(2)9月20日,收到銀行轉來****斯公司支付48000美元的收賬通知,當日美元匯率中間價為8.27元。作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外幣存款(US$48000×8.27)396960
匯兌損益480
貸:應收外匯賬款——(US$48000×8.28)397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