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保險理賠需上訴嗎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根據交警隊的責任劃分比例進行承擔責任。如果有保險的,盡快與保險公司聯系。
其次,對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y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鑒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第三,傷殘等級后確認后,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二、車禍人傷事故處理流程
1、報案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yī)院。
2、現場處理
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并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
3、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作出責任判斷,并向當事各方送達《責任認定書》。
4、傷者治療
(1)傷情診斷;
(2)住院治療;
(3)出院手續(xù);
(4)傷殘評定;
(5)醫(yī)療擔保和預付費用;
當肇事各方無法承擔醫(yī)療費用時,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預付醫(yī)療費用,憑醫(yī)生出具的《醫(yī)療費用預估證明》和已交費用清單可以獲得不超過所需費用50%的預付款。
(6)醫(yī)療核損。
5、車輛定損修理
(1)將車輛送抵定損中心并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時定損;
(2)修理廠修車;
(3)車主提車。
6、交通事故賠償調解
傷者治療結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隊申請辦理賠償調解手續(xù),也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7、提交單證進行索賠
8、損失理算
9、賠付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材料齊全后,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做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后10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fā)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