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賃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二、個人房屋租賃發(fā)票
租房開發(fā)票需要房東帶齊證件到所在地地稅局代開,所需材料稅率如下:
個人出租住宅房,代開發(fā)票時按綜合征收率6.68%計算繳納稅款,需要帶房主的身份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到高新區(qū)地稅局辦理。
若出租的是網點房,需要按綜合征收率19.7%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辦理時需要帶房主的身份證、房屋租賃合同和經辦人的身份證。
三、一般租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呢
租賃雙方簽合同,發(fā)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雙方互留對方復印件資料。承租方留房東的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可劃線,寫字處理,以防他用)
登記并檢查室內家具、電器,設施設備的數量、新舊及使用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