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屋租用的免責條款怎么寫
房屋租用的免責條款可以這樣寫:
1.乙方租用該房屋,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各項規(guī)定。如存在違法使用房屋的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租賃該房屋期間,應當合法經(jīng)營,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jīng)營、不得發(fā)生打架斗毆事件;同時乙方應注意防火防盜、確保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果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并且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合同。
二、
民法典關于免責條款規(guī)定是怎樣的
合同免責條款,由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約定,但約定的免責條款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例如約定的免責條款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免責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三、
怎樣的條件下免責條款是無效的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免責條款無效:
1.顯失公平的無效。
2.以各種方式、手段訂立的免責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間利益的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惡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訂立合同中設立的免責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屬無效。
3.格式合同免責條款未向當事人提醒注意和詳細說明的無效。
4.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條款無效。對于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給予特殊保護的,并且以整體社會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如果允許免除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人身傷害的責任,那么就無異于縱容當事人利用合同這種形式合法地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生命進行摧殘,這與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的憲法原則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