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責任
股東負有對公司嚴格的出資義務,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足額出資后,也不得抽逃出資。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了股東不履行好出資義務時的違約:股東不按照規(guī)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這是從股東不履行好出資義務,應對其他股東承擔的違約責任。
對于出資問題股東對公司的對外債務責任問題,應固定在公司法第二十條中。規(guī)定了:“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條規(guī)定的范圍較廣,這里只就公司股東出資問題承擔公司債務這一情形作出分析,其他的情形則不予涉及。當公司股東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不履行股東足額出資義務,也即是在對公司的出資上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對這個法律條款作出這一推演,用于確定公司股東不履行足額出資義務,應對公司對外債務承擔責任,具有法律和現實意義。從此,不再只是從法理上尋找責令公司出資問題股東對外承擔公司債務的理論依據,也不再只是以“刺破公司面紗”來尋找面紗后股東責任的理由,而直接有了可以引用的公司法條文,以確定不足額出資股東的責任。
二、
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
股東負有對公司嚴格的出資義務,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豆痉ā返谌龡l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
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怎么知道
出資不實的認定:
1、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該非貨幣財產未過戶至公司的,應認定為出資不實。
2、將公司往來款作為股東對公司增資,構成虛假出資,公司增資時,股東將公司經營中的往來款作為股東個人出資的,法院認定股東構成虛假出資。
3、股東對外借款作為部分出資款,待驗資后立即從公司賬戶返還債權人的,應認定出資不實?!豆痉ā返谝话倬攀艞l公司的發(fā)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