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重婚的成因有哪些?是什么原因導致重婚的發(fā)生?
任何與婚姻相關的習慣,包括一夫一妻制,都需要“文化”的支持,個體由于易受文化定勢沖擊,便無法自覺實行。數(shù)千年來,我國社會一直允許男性一妻多妾,1950年頒布的婚姻法就已確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一些民眾根深蒂固的封建夫權思想仍無法根除。廣州市婦女聯(lián)合會權益部的問卷調查顯示,有15%的人包二奶是為了生個兒子傳宗接代,有10.4%的人是認為男人就應該妻妾同堂而納妾。
重婚案件通常還有一種可能的情況:渴望立刻離婚進入下一場婚姻,卻由于某種原因難以合法離婚。如因為缺乏婚前感情基礎和感情培養(yǎng)而與伴侶感情不和,又因為子女、住房等因素無法直接選擇離婚,從而尋找婚外異性非法姘居。據上文問卷顯示,有27%的男性包“二奶”的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好,希望向外尋求感情寄托。
有些時候,重婚者希望在擁有共同財產的同時從原配偶的生活中消失,然后在兩個配偶都不知道對方存在的情況下再次結婚,從而對一方或雙方進行經濟或情感上的欺詐。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曾有一42歲的無業(yè)男子,四年來僅憑一張巧嘴和若干假公章、假證件,在三四年間通過正當合法渠道接連“娶”四妻,并詐騙110多萬元人民幣,便是在多重婚姻關系中謀求錢財?shù)牡湫桶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