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計算: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200%×加班天數;工作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150%×加班天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用人單位不給加班費,勞動者首先應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溝通;也可以拒絕加班;甚至憑借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走人,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經濟補償金。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規(guī)定之外的工作時間屬于加班時間,用人單位應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