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起草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
1、起草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應當寫明買方、賣方的基本信息;該套房產的具體信息;雙方自愿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子的退款時間;退款完成以后的一些違約責任等內容。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怎么辦
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守約方可以對違約方不按規(guī)定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發(fā)出書面催告,要求其繼續(xù)按約履行該合同;違約方確確實實不能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或該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可以可以行使解除權要求解除該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