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認定出租車客運合同終止
出租車客運合同履行完畢的,出租車客運合同就終止,乘客和出租車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二、合同終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關系終止后,發(fā)生相應的法律后果。
1、合同權利義務消滅,未履行的合同義務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隨義務發(fā)生,并進入履行階段;
3、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特定權利和合同的特定條款仍然有效;
(1)合同中的結算和清理條款仍然有效。
(2)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不因合同終止而消滅。
4、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應當注意的是,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合同中的結算和清算條款是合同中相對獨立的部分。所謂結算條款,就是當事人把某個時期的各項經濟收支往來核算清楚的約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錢債務的了解。同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法的條款一樣,合同中結算和清算都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影響其效力。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乘客乘坐出租車的,雙方建立的是運輸合同關系,出租車司機將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后,乘客支付乘車費的,運輸合同就履行完畢,運輸合同就會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