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二婚帶小孩結婚需要如下證件: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簽字聲明;
(資料圖)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離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二婚的結婚登記審查下列內容:
1.婚姻登記處須有管轄權;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須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6.雙方自愿結婚;
7.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當事人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婚是否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完全由當事人自己自由決定。婚前財產公證,是即將結婚的男女雙方,對各自婚前的財產,通過公證處,對其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的證明。按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需要分割。這就會出現(xiàn)夫妻在離婚時,因為某項財產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產生爭議的現(xiàn)象。婚前財產公證的作用在于,可以把夫妻在結婚前的財產狀況記錄清楚。因此,夫妻在離婚時,就可以通過婚前財產公證證明某項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從而不需要予以分割。從這一方面來說,找法網建議您再婚時最好進行婚前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