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訟離婚需要多少錢
1、起訴離婚原則上需要50元至300元左右。如果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需要再繳納費用;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訴訟費是根據(jù)是否涉及財產分割而確定的。
2、法律依據(jù):《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