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父母雙方可以就撫養(yǎng)問題進行協(xié)商,如果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guī)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