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植物新品種權應符合什么條件
植物新品種權應符合如下條件:
1.申請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應當屬于國家植物品種保護名錄中列舉的植物的屬或者種。
2.授予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應具有新穎性。
3.授予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應當具備一致性,即申請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經(jīng)過繁殖,除可以預見的變異外,其相關的特征或特性一致。
4.授予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應當具備穩(wěn)定性,即申請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經(jīng)過反復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結束時,其相關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變。
5.授予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應當具備適當?shù)拿Q,并與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屬或者種中已知品種的名稱相區(qū)別。
二、
植物新品種權是什么
植物新品種權是工業(yè)產(chǎn)權的一種類型,是指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植物新品種是指經(jīng)過人工培育的或者對發(fā)現(xiàn)的野生植物加以開發(fā),具備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穩(wěn)定性。找法網(wǎng)提醒您,植物新品種權包括經(jīng)濟權利和精神權利。其中經(jīng)濟權利是指權利人依法對其品種享有的獨占權,以及自己實施或許可他人生產(chǎn)、銷售、使用并獲得報酬的權利;精神權利與完成新品種的培育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三、
植物新品種權的歸屬
植物新品種權的歸屬按照如下規(guī)則界定:
1.個人執(zhí)行其單位的任務或主要是利用其單位的物質條件的,品種權屬于其單位。
2.委托育種的品種權的歸屬應由委托方與受委托方的合同確定,如沒有合同約定,其品種權屬于受委托方。
3.合作育種的品種權屬于共同完成育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
4.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一個植物新品種申請品種權時,品種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同時申請的,品種權授予最先完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