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間可以辭職嗎?
1、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出辭職,并不需要等到公司招到新員工后再辭職。
2、建議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三日滿過后,可自行離開。如果強行留人,可以找人事部門或其他上領導,還可以去當?shù)貏趧硬块T進行投訴。以及還可以尋求法律保護,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勞動者隨時通知解除合同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試用期的期限是單位可以隨意定的嗎?
確定試用期的期限也是有法律依據(jù)的。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