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比例:
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cè)艘呀?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嗽诮狗菣C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nèi)予以賠償,對超過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賠償。
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jù):
1、 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guān)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 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fā)生后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 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 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cè)说淖C明及相關(guān)關(guān)系的證明。
6、 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cè)说淖C明及互相關(guān)系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