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主要責任賠付比:
第一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護理費的賠償: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y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y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托法醫(yī)鑒定;也可以根據(jù)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征求治療醫(yī)院的意見后酌定。
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shù)鼐用衿骄钯M標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