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會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調查,記錄當事人信息并要求當事人出示相關材料,然后對交通事故各方進行責任劃分。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材料有哪些
開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以下幾項材料:
1、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原件,與此同時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的復印件。
2、車輛駕駛者的駕照及行駛證、車輛原始保險單。
3、肇事車輛的損壞檢查報告。
4、事故現場的監(jiān)控錄像和目擊證人的筆錄。
5、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證詞。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四)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公安機關并不是對每—個在道路交通中發(fā)生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故都能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出于種種主、客觀因素的制約,經公安機關調查不能確定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時,則對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認定其負交通事故責任。
對于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適用必須嚴格加以限制?!∈紫葘τ趹斶m用推之責任的案件,不能適用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其次,事故發(fā)生后,公安機關應盡一切可能收集證據,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確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只有當確實不能確認任何一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時,才能不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五)交通事故責任推定。
交通事故責任推定,是公安機關在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以及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對當求人應負何種交通事故責任的推定行為。
(六)模糊責任。
在交通事故處理實踐中,還存在著一種當事人的部分違法行為有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部分違法行為由于證據不足無法確認的情況,不具體認定當事各方應負的交通事故責任,而對當事各方承擔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模糊”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