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是否停牌?
(資料圖)
在召開股東大會,包括臨時股東大會時,股票都會停牌,以免消息泄露影響交易。
根據(jù)《上市規(guī)則》第十二條,上市公司在本所交易時間召開股東大會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股東大會召開當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東大會決議當日上午開市時復牌,股票停盤有以下三種原因:
(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比如,公布年報、中期業(yè)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重大收購等等。
(2)上市公司涉嫌違規(guī)需要進行調(diào)查時。
(3)證券監(jiān)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二、股東大會的職責有哪些?
1、決定公司的經(jīng)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9、對公司發(fā)行債券做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三、股東大會的召開流程是什么?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guī)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jiān)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xù)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時間地點
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fā)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于公司。
3、臨時提案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nèi)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nèi)容應屬于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并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的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4、表決與通過
股東大會的表決可以采用會議表決方式,但表決時要求:
要有出席會議的多數(shù)股東表決同意,即同意的表決權數(shù)占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總數(shù)的一半以上;第三,股東表決的基礎是股票數(shù)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個股東一票。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shù)以上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托書一并保存。
綜上所述,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時之所以停牌,其實也是為了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如果內(nèi)部股東透露了相關的交易信息,這樣做也影響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還涉嫌內(nèi)幕交易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