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商法中,對于期票以及支票相關內容做出了具體的規(guī)定。但是,對于那些不了解法律知識的朋友們來說,簡直是天書,經常搞不懂什么是期票與什么是支票的問題,并且經常將二者的概念相混淆。接下來,小編將針對期票與支票的區(qū)別是什么的問題為大家做出詳細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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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看期票與支票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不同:
1、開票人不同:
期票和轉賬支票:是個人或單位開出的記名支票
銀行和現(xiàn)金本票:是個人或單位向開戶銀行申請的,由銀行開出的記名支票
2、進帳時間不同:
支票收到當天可以直接到自己開戶銀行進帳,而期票則是在票面上注明的日期當天或以后,才能進帳。
3、是否提現(xiàn):
現(xiàn)金支票可以直接提取現(xiàn)金
所謂的期票是一種信用憑證,它是由債務人簽發(fā)的,會有一定的金額,并且會承諾在約定的限期內由自己將無條件的對所有約定的金額支付給債權人的一種票據。期票也是需要到了規(guī)定的日期后,才能對商品或者是貨幣進行領取,也是一種定期支付的票據。債務人就是出票人,債權人或者是持票人都是收款人。只要期票一旦發(fā)出之后,出票人就會承擔起絕對的付款義務,如果到期不支付,受款人就可以有權到法庭進行訴諸。如果期票在到期之前,是可以由債權人背書之后進行轉讓,也是作為支付手段和購買手段進入到流通的領域。
而支票則是由銀行為付款人即期的匯票不,也可以說是匯票的一種特例。支票出票人簽發(fā)的支票金額,是不可以超出付款人在銀行內的存款金額,如果存款低于了支票中的金額,銀行有權拒付給持票人。
支票有分現(xiàn)金支票和轉賬支票。 現(xiàn)金支票是直接帶身份證就能取,轉賬支票要取你必須有那家銀行的帳號轉賬進去才能取出來。
期票與支票的區(qū)別從它倆的含義中來看,支票是一只可以馬上支付的票據,是可以用來當作提現(xiàn)金或者是轉賬使用的;而期票是一種有期限的票據,在票面上會注明期限,只有到期之后才能進行兌付。期票就是由單位向銀行進行申請,開具出票據,約定的期限一般是三個月或者是六個月,也可以提前進行兌現(xiàn),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兌現(xiàn)日至到期日的利息。
我們可以得知期票與支票有明顯的不同。期票是一種信用憑證,只有到期才可以對商品和貨幣領取I。而支票屬于匯票的一種特例,可以去銀行隨時取出現(xiàn)金。具體來說,期票與支票在開票人、進賬時間以及是否提現(xiàn)等方面,都存在著明顯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