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的案件是要根據訴訟所表述的相關經濟價值,根據不同的數(shù)目的比例上繳:
(資料圖)
1.沒有達到十萬元人民幣的,收取50元;
2.在1萬元到1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2.5%;
3.在10萬元到2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2%;
4.在20萬元到5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1.5%;
5.在50萬元到1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1%;
6.在100萬元到至2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9%;
7.在200萬元到5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8%;
8.在500萬元到10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7%;
9.在1000萬元到20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6%;
10.如果多于二千萬元的,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5%。
(二)不是關于財產問題的案件要按照另外一種比例上交:
1.如果是關于婚姻關系的訴訟案件需要上交50元到300元。如果案件中還有婚姻財產分配的,如果財產總價值沒有多于20萬的,不收取費用,如果比20萬要多,那么多出來的部分要上交0.5%。
2.如果是關于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自身權益的案件,需要上交100元到500元。如果有經濟補償?shù)?,如果不多?萬元,不收取;多于5萬到10萬為止,多出的部分上交1%;如果是多于10萬的;多出的部分收0.5%。
3.還有另外案件是有關于經濟補償?shù)纳辖?0元到100元。
(三)關于知識產權的案件
如果不涉及經濟關系的,上交500元到1000元;如果涉及到了經濟問題,就按照財產案件上交比例收取。
(四)有關于勞動產生的爭議案件,上交10元。
(五)行政案件有其他標準上交:
1.商標、專利等,上交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上交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