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某些符合條件的犯罪,才能適用緩刑。同時,在適用緩刑的時候伴隨著一個考驗期,犯罪分子只有合格的通過考驗期后,才能不執(zhí)行原來的刑罰。那么緩刑考驗期有多長時間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什么是緩刑考驗期?
(資料圖)
緩刑考驗期,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社會上對其進行考察的期限。
二、緩刑考驗期有多長時間?
法律規(guī)定的緩刑考驗期有兩種:
一、被判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兩個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的時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法律之所以這樣規(guī)定緩刑考驗期,主要是以下的原因:
根據刑法第76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qū)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77條規(guī)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zhí)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第77條規(guī)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fā)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fā)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guī)定,決定執(zhí)行的刑罰。
由于實踐中,只有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被判處緩刑,因此在具體計算緩刑考驗期的時候,我們需要分情況計算。即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最短不得少于2個月,而最長則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而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