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近親結婚,相信大家都不會感到陌生,這同時也屬于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規(guī)定的禁止結婚的條件之一,但大家知道父母近親結婚會有哪些危害嗎?而不能近親結婚的范圍是什么呢?請跟隨律圖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父母近親結婚會有哪些危害
(資料圖片)
我國《民法典》明確禁止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即禁止近親結婚,一方面是出于優(yōu)生學上的原則,受遺傳基因的影響,夫妻如果血緣太近,容易將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遺傳給下一代,給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質及人類的發(fā)展帶來危害。二是基于倫理上的要求,由于近親結婚有悖倫理教化,有礙于人類長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親屬身份上和繼承上的混亂。
近親結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現(xiàn)癡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這是由于近親結婚的夫婦,從共同祖先獲得了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對生存不利的隱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純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
高血壓、精神分裂癥、先天性心臟病、無腦兒、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在近親結婚所生子女的發(fā)病率也明顯高于非近親結婚。
有統(tǒng)計表明,近親結婚后他們的下一代兒童死亡率比非近親結婚的高出3倍,其后代遺傳性疾病的發(fā)病率比非近親結婚的高出150倍。
二、不能近親結婚的范圍是什么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guī)定,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為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
不能近親結婚的范圍: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至于老百姓常說的“遠房親戚”,一般都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不屬于禁止結婚的近親屬范圍。
律圖小編已經(jīng)在上文中為大家羅列清楚了不能近親結婚的范圍,其實總結一下就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而父母近親結婚的話,那么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現(xiàn)癡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等情況,這是不利于后代的優(yōu)生優(yōu)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