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的幾種法律效力分別是什么?
遺囑的法律效力分成有效遺囑和無效遺囑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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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囑生效需要滿足的基本條件是: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2、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遺囑處分的遺產(chǎn)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chǎn),處分其他財產(chǎn)無效。
4、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二)遺囑無效的情形:
(1)遺囑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由于遺囑繼承人的原因導致遺囑無效
(4)遺囑內容涉及到被處分過或無權處分的財產(chǎn)
(5)遺囑違反法律強制性撫養(yǎng)義務
(6)遺囑形式不合法導致的遺囑完全失效
(7)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間沖突造成遺囑無效
二、訂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1、自書遺囑。自己親筆所寫,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脅迫;
2、公證遺囑。遺囑人在公證機關辦理遺囑;
3、代寫遺囑。由別人代筆書寫的遺囑;
4、錄音遺囑。錄制的立遺囑人口述的遺囑。
5、口頭遺囑。緊急情況下才可以適用。
三、遺囑的特征有哪些?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fā)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并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緊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后的財產(chǎn)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6、如果遺囑人沒有事實死亡,而是在具備相關的法律條件下,經(jīng)有關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遺囑也發(fā)生法律效力,利害關系人可以處分遺囑當事人的財產(chǎn)。
關于遺囑的法律效力,除了有效遺囑或無效遺囑之外也沒有其他的表現(xiàn)形式了。但因為立遺囑的方法比較多,而且遺囑可以根據(jù)被繼承人的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解,如果立有多份遺囑的話,司法實踐中是以公證遺囑中的內容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