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是發(fā)生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一種違法的行為,偷渡者冒著巨大的發(fā)現(xiàn)進行此類行為有很多原因,比如謀取金錢利益、逃離本國災難或其他無法通過合法簽證途徑出國的原因。偷渡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是遭禁止的,對其構成及處罰力度也不相同,下面對我國關于偷渡罪的法律規(guī)定進行介紹:
一、偷渡罪定義
(資料圖片)
刑法中沒有偷渡罪,相對應的罪名為:偷越國(邊)境罪。第三百二十二條偷越國(邊)境罪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二、偷渡罪犯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所謂“偷越國(邊)境”,是指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非法出入國(邊)境的行為。其偷越國(邊)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表現(xiàn)為在不準通過的地點秘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車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雖然是在指定的地點通過,但偽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證件或用其他蒙騙手段蒙混過關的,例如有人藏在進出國(邊)境的飛機、船只、汽車里,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裝貨的集裝箱或行李箱中。無論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實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為的,都是偷越國(邊)境行為。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僅只是涂改、偽造了出入境文件,還沒有進一步實施偷越國(邊)境行為的,就不能構成本罪,而可能觸犯其他罪名,如偽造公文、證件、印章罪,對外國人入境后在我國非法居留、停留的,或者到不對外國人開放地區(qū)旅行的、都不能視為偷越同(邊)境的行為、不能以本罪論處。
2、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構成本罪。
3、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向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即明知是國(邊)境線卻仍決意偷越的。如果行為人不明確或不知道是國(邊)境界,而誤出或誤入的,不能構成本罪。實施本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違反了紀律,為了逃避處分;有的是犯了罪,為逃避刑事處罰;有的是為了走私販毒等。不同的動機可以作為處罰情節(jié)考慮,但不影響犯罪的成立。但對一般居民為了探親訪友、趕集、過境耕種或出國謀生,一般不宜以犯罪論處,可按我國出入境管理法規(guī),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
三、處罰
依照刑法規(guī)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shù)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shù)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
對此類行為進行的大致概述,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通過以合法申請簽證或其他的合法途徑出入國邊境,不能因為一時私利而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