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中規(guī)定了工傷,即勞動者要是在工作范圍內、過程中人身受到了損害的話,經過認定屬于工傷的,則此時可以申請獲得相應的賠償。那么在上下班途中受傷算工傷嗎?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讓律圖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上下班途中受傷算工傷嗎
(相關資料圖)
上下班途中受傷算工傷嗎?答案是肯定的。具體而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于工傷。2003年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構成工傷,沒有責任的限定;2010年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了責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同等、次要)才構成工傷。這時要特別注意,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2、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
二、交通事故工傷怎么賠償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y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后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fā)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guī)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guī)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那么這樣的情況下造成了勞動者人身損害的,也是會按照工傷進行處理。而因為交通事故工傷與一般的工傷或交通事故不同,受害人可以既向交通事故的侵害人索償,也可以向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索取工傷保險待遇,所以認定工傷對于受害人而言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