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假最新規(guī)定是什么
哺乳假是指女方產假期滿后哺乳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于1年的哺乳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資料圖)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wèi)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wèi)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關于哺乳假:
哺乳假與每天一小時的哺乳時間是兩個概念。
哺乳假是指女方產假期滿后哺乳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于1年的哺乳假。
女方產假期滿后,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日內安排不少于1小時的哺乳時間,這個叫做哺乳時間,其視作工作時間。
《勞動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二、哺乳期工資計算
1.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fā)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
2.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fā),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fā)。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fā)。
3.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后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fā)給。
4.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喂養(yǎng)),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并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fā)。
5.嬰兒滿周歲后,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6.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癥的女職工,癥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
8.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哺乳假期是國家規(guī)定的女性應有的福利,一般來說會有1年的哺乳假,同時如果有需要,在上班后,可以申請不少于一個小時的哺乳時間,這些都是對于女性的一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