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一審程序:
1、原告起訴。
(資料圖片)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審程序: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審理程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范圍和內容上。
《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方式,應當以書面起訴為原則,口頭起訴為例外。在工程實踐中,基本都是采用書面起訴方式?!睹袷略V訟法》規(guī)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狀中最好寫明案由。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訴訟案件的名稱,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關系的性質,是法院將訴訟爭議所包含的法律關系進行的概括。
民事訴訟的程序主要有一審以及二審三審三個階段。在一審時需要對申請的案件進行調查審理,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開庭做出判決結果。二審一般都是對于一審結果的整理,也會出現(xiàn)對于一審結果不服申請二審的情況。在民事訴訟階段也有著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