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販毒一般判刑幾年
(資料圖)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滿四百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五萬元以上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具有法定從輕情節(jié)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三萬元以上或五萬元以上。
2、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滿二百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三萬元以上。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jié)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五萬元以上。
3、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滿四十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點五克以上不滿七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一般判處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滿三點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處六個月以上一年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滿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處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滿零點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比照第十一條規(guī)定從輕處罰。
10、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節(jié)嚴重的標準,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司法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點五克以上不滿十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
(2)販賣毒品超過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從重情節(jié)或有兩個以上酌定從重情節(jié)的;
(4)具有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兩種以上情節(jié)嚴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從重處罰的。
二、販賣毒品罪的方式有哪些
1、將毒品買入后又轉(zhuǎn)手賣出,從中牟利的;
2、將家中祖?zhèn)飨聛淼亩酒焚u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銷售的;
4、以毒品為流通手段交換商品和其他貨物的;
5、以毒品支付勞務費或者償還債務的;
6、賒銷毒品的;
7、介紹毒販,從中牟利的;
8、依法從事生產(chǎn)、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根據(jù)販賣毒品方式的不同,量刑標準也不同。應注意的是,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于被利用、教唆、脅迫參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而通常屬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話,往往都是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販毒也就是我們說的販賣毒品,我國法律中規(guī)定只要實施了販賣毒品的行為,不考慮具體毒品的種類和數(shù)量,一律認定構成犯罪。因此,販毒罪可以說就是行為犯。而在實際進行處罰的時候,卻需要充分結(jié)合毒品的種類和數(shù)量了,這樣才能做到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公平、合理的進行處罰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