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務派遣的員工簽什么合同
勞務派遣的員工簽勞務派遣合同,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首先簽訂勞務派遣協(xié)議,之后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內(nèi)容要寫明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二、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是什么
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
1.完全派遣,即由派遣單位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的工作;
2.轉(zhuǎn)移派遣,即用工單位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派遣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3.減員派遣,即用工單位對自行招募或者已雇傭的員工,將其雇主的身份轉(zhuǎn)移至派遣單位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xié)議。勞務派遣協(xié)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shù)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shù)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
三、勞動合同制和勞務派遣制區(qū)別
勞動合同制和勞務派遣制區(qū)別如下:
1.勞務派遣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萬,勞動合同制無要求;
2.勞務派遣制不得以非全日制形式招工,勞動合同制可以簽訂非全日制合同;
3.勞務派遣制涉及用人單位、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三方,勞動合同制只涉及用工單位和勞動者;
4勞務派遣制期限固定二年以上,勞動合同制無規(guī)定;
前者非本人原因停工按最低工資計發(fā),勞動合同制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80%計發(fā)。
《勞務派遣暫行規(guī)定》第五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
第六條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與同一被派遣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