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勞動仲裁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算
勞動仲裁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找法網提醒您,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二、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條件
1.申請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
2.申請仲裁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
3.該勞動爭議屬于該仲裁委員會管轄;
4.申請書及有關材料齊備;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三、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用藍黑或者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均須本人簽名并落有申請日期。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fā)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
5.送達地址確認書。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和聯(lián)系電話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