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事實理由應該寫明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事件來源、后果等。勞動仲裁申請書交上去在四十五天內出結果,如果有特殊情況一般是可以延期的,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
一、勞動仲裁申請書事實與理由怎么寫
勞動仲裁申請書事實與理由應敘述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fā)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么工作、約定工資。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法律快車提醒您,如不會寫,建議委托律師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勞動仲裁申請書交上去多久出結果
勞動仲裁申請書交上去45內出結果。有特殊情況經過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過15日。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材料,如勞動合同等;
4.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