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個人起訴離婚需要如下證件和材料:
1.離婚起訴狀。找法網(wǎng)提醒,當然也可以到法院口頭起訴,法院會做相應的記錄。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yǎng)權之爭的,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財產(chǎn)清單。包括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的名稱、規(guī)格、件數(shù)、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二、起訴離婚法官會問什么
起訴離婚法官會問下列問題:
1.詢問雙方當事人什么時間認識、如何認識、是否有感情基礎。
2.詢問雙方當事人什么時候登記的結婚、婚后是否有生育。
3.詢問雙方當事人婚后感情如何,因為什么糾紛產(chǎn)生矛盾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雙方當事人是否有分居的情況。雙方是否堅持離婚。
4.詢問雙方是否有共同財產(chǎn)及債務,雙方是否有簽訂相關的婚前、婚內財產(chǎn)協(xié)議。
5.詢問雙方對孩子的撫養(yǎng)權以及撫養(yǎng)費的意見。
三、訴訟離婚一般會判離嗎
訴訟離婚是否判離要看是否有新證據(jù)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睹穹ǖ洹返谝磺Я闫呤艞l規(guī)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