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資料圖)
網友咨詢:
抵押出去的東西還可以出賣嗎?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張臏律師解答: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出售有以下情況的不違法:
1、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出售經過抵押權人同意的;
2、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
《民法典》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張臏律師解析:
抵押物轉讓的法律限制:
1、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抵押關系設定之后,抵押人要轉讓已經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時,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因為這種轉讓可能與抵押權人未來的利益相關。再者,也應當如實告知受讓人該轉讓物已經抵押他人的情況,以使受讓人據此決定自己是否繼續(xù)受讓該物;
4、抵押期間,抵押人將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物轉讓的,附著于抵押物之上的抵押權不受影響,取得抵押財產的受讓人在取得所有權的同時,也受到抵押權的約束。此為抵押權的追及力,亦為《民法典》該條規(guī)定的核心,簡言之,抵押權是抵押物對債權擔保,而不是抵押人對債權的擔保。
5、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抵押權人選擇對轉讓價款主張物上代位權的,抵押權人對原抵押物的抵押權消滅。相當于抵押權人既有抵押權的繼續(xù)保護,也有該部分轉讓款的保護,增加了對抵押權人的擔保。當然,如果抵押權人不能證明抵押財產的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或者證據不足的,不得請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張臏律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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