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是件嚴肅的、具有法律效用的事情,必須按法規(guī)辦事,來不得半點馬虎。當我們在購買保險產(chǎn)品的時候,切莫以為是熟人、親屬便可隨意對付,認為是小事,就不當回事。對于保險合同來說,代簽名的風險非常嚴重,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的利益可能會因此而受到嚴重損害。
(資料圖)
法妞網(wǎng)友咨詢:
他人代為簽字,保險合同有效嗎?
律師解答:
根據(jù)《保險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如果被保險人是成年人,購買保險,特別是人壽保險中,被保險人需要同意并認同保險金額,否則保單無效。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為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jīng)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追認。
在保險實務中,為了避免道德風險,同時也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關于代簽名問題,針對被保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認定標準。如果被保險人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即使是代簽名,保單仍然有效。如果被保險人未親筆簽名且不同意購買人壽保險,保單無效。即使在簽訂人壽保險合同時被保險人不知情,但是事后同意并認同保險金額的情況,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律師補充:
保險公司或者保險代理人代簽名中,如果投保人已繳納保險費,將視同于投保人親自簽名。但是如果出現(xiàn)了銷售誤導或脅迫行為,將直接判定為保險合同無效,退還所交保險費。
作為客戶,在簽署保險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投保須知等內(nèi)容,全方位的了解保險產(chǎn)品,認可后一定要本人在保險合同上簽字,不能由他人代簽。作為代理人,應堅決杜絕代簽名行為,務必在投保、理賠、保全等環(huán)節(jié)要求客戶本人簽名。代簽名行為極易引發(fā)監(jiān)管風險,影響公司經(jīng)營穩(wěn)定。
律師結語:
在購買保險時,特別是人壽保險,應當按照要求進行簽名,盡量避免代簽名。如有特殊情況需代被保險人簽名的情況,也應當及時告知被保險人,并取得被保險人的同意且認可保險金額,避免日后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