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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可能會通過與他人結(jié)婚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事后又“放鴿子”,這種行為叫作騙婚,騙婚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遭遇騙婚的,可以報案。
法妞網(wǎng)友咨詢:
對騙婚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理?
戴新進律師解答:
在我國婚姻法上,對于遇到騙婚的問題該如何處理,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其為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看起來是屬于合法婚姻的。但在實踐中,確實存在以騙取財產(chǎn)為目而結(jié)婚、婚后又借口逃跑的情形,如果我們放任這種違法行為,則被騙婚者會受到感情和財產(chǎn)損失的雙重打擊,而社會也將因為這種行為的放任而陷入不穩(wěn)定。據(jù)此,在實踐中,我們主張適用民法總則之規(guī)定,以違反法律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為由,申請你的婚姻無效。
戴新進律師補充:
我國刑法并沒有規(guī)定騙婚罪,騙婚是民事行為,如果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可能會構(gòu)成詐騙罪。
如果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材料后發(fā)現(xiàn)有犯罪事實,且詐騙金額在2000元以上就應當立案偵查,但因犯罪嫌疑人已經(jīng)逃匿,公安機關無法在短時間內(nèi)將之追捕歸案,造成刑事案件無法處理,其騙婚行為也無法從事實和法律層面進行認定,進而受害人的婚姻關系也無法定性,勢必造成該騙婚婚姻關系長期處于待定性狀態(tài),期間受害人將無法重新締結(jié)新的婚姻關系。基于此利害關系,受害人選擇刑事法律就行救濟將無法挽回損失,同時還將給其造成持續(xù)損害,為此只有選擇民事救濟途徑。
如果當事人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立案后,查明涉及騙婚事實,因涉及詐騙犯罪,法院應當立即中止訴訟,并將案件移送到公安機關處理。這樣又回到了前文所述刑事救濟的困境。為此,當事人如急需了斷這段婚姻關系,說不得只有違心隱瞞騙婚事實,僅以婚前認識時間短,婚后性格不和,一方下落不明,雙方未真正建立起夫妻感情或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方面入手。審判實踐中,多是以雙方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解除婚姻關系。由結(jié)了婚但又是孤家寡人的一方起訴離婚,因?qū)Ψ疆斒氯讼侣洳幻鳎貌扇」嫘问剿瓦_,兩次公告,最快也得半年才能徹底解決。而且,起訴方要提供對方在下落不明前的經(jīng)常居住地為其住所地及分居滿二年的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