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定原則是近現(xiàn)代以來世界法治國家刑事訴訟制度發(fā)展的基本態(tài)勢和趨勢。程序法定原則是現(xiàn)代憲政民主政治對刑事訴訟程序設計和運作的基本要求,它反映的是,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運行應當受到法律的限制以及涉訟公民的基本人權應當受到法律保障和救濟的目標。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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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刑事訴訟基本原則之程序法定原則?
陳哲律師解答:
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內(nèi)容:
1.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其要求主要有:①任何人都不得在與自己存在利益關系的案件中擔任法官;②訴訟涉及其利益的人,都有充分機會參與涉及其利益的訴訟活動;③雙方當事人都有平等機會陳述自己的意見和理由;④訴訟程序應當?shù)玫絿栏褡袷?,程序違法行為也應通過程序制裁予以救濟;⑤法官的裁判應當在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作出。
2.刑事案件的實體公正,其要求主要有:①據(jù)以定罪量刑的事實必須準確無誤地認定,做到證據(jù)確實充分;②正確適用刑法,準確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名;③按照罪刑相適應原則,依法適度判定刑罰;④對于事實錯誤和適用刑法錯誤的案件,應采取救濟方式及時糾正、及時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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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律師補充:
程序的核心價值和功能是制約權力、保障權利,因此,刑事訴訟程序法定原則,首先就要求公、檢、法機關的權力法定化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利的法定化。唯其如此,方能通過法律劃定公、檢、法機關的權力及其行為的界限,以防止其恣意為惡。
程序性法律后果主要是指對違反訴訟程序的規(guī)定所獲得的證據(jù)因其違法品格而喪失證據(jù)效力以致被排除于訴訟過程之外。例如,采用威逼、引導、利誘取得的供詞和證言無效,以及違法搜查逮捕獲取的物證應予排除等等。確定程序性制裁的具體內(nèi)容和條件,取決于各國占主導地位的訴訟價值觀和刑事訴訟程序的特點。例如,因搜捕手續(xù)上的瑕疵而排除由此而取得的物證,這一所謂的“證據(jù)排除原則”是否采用以及應用的條件和范圍,各國就有區(qū)別。但排除違法取得言詞證據(jù),則是各國一般認可的程序性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