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楹筘敭a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給老公買保險離婚后怎么辦,補償金歸誰所有?
網友咨詢:老婆給老公買了保險,那如果離婚了保險怎么處理,以后的保費由誰來交,如果理賠是賠給誰?
【資料圖】
重慶仁政律師事務所李林華律師解答:
如果受益人是配偶的,離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權享受保險賠償金。受益人不會因為夫妻離婚而自動變更,保險合同的效力也不會因為離婚而喪失。所以夫妻離婚后應當將原為配偶的受益人資格取消,或者變更為其他親屬。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39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指定受益人。
《保險法》第40條,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李林華律師解析:
保險,作為一種儲蓄性的家庭投資已為許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購買的以對方為被保險人且以本人為受益人的保險,但是在夫妻離異時,保單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呢?
首先,夫妻雙方應當明確保單是一種什么樣的財產。保單具有一定的現金價值,因此是一種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作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險費用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異,解除夫妻關系后,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也就失去了保險利益,則不再具有投保人資格。投保人有權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xù),夫妻雙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單價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時間短,此時退回的保單現金價值或許會遠遠低于所繳納的保費,在此種情況下,保單現金價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就會得不償失。
在退回的保單現金價值或許會遠遠低于所繳納的保費的情況下,較合理的作法是將保單轉讓給被保險人,由被保險人支付給投保人一半的保險費用。對于保險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權利是預期的,不確定的,因此不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在處理夫妻離異的保險單分割時,婚姻法律師建議采用以上的方式進行財產分割。
綜上所述,一般在婚內購買的保險,如果沒有子女的都會將受益人寫成自己的配偶,但是在離婚的時候這份保單的受益人不會隨當事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變化,只有自己去進行受益人的變更,如果沒有變更的話那么受益人還是原來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