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補辦。對工傷認定書原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應妥善保存,在發(fā)生工傷認定書原件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師到工傷認定辦公室請求給你重新復印一份,蓋上此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公章即可;
1.一般工傷鑒定等級的報告下來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單位、勞動者本人、社保部門都各自有一份;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勞動能力鑒定檔案保存50年,可以到作出鑒定結論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復印,加蓋印章可以作為證明。
法律快車提醒您,到做鑒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領取工傷傷殘鑒定書。申請人可以在參加完勞動能力鑒定后三周左右持本人身份證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領取鑒定結論,也可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已郵寄的方式書面送達鑒定結論。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工傷鑒定的程序如下: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y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shù)厣绫C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鑒定者攜帶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二百元鑒定費。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收取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