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集和整理相關證據材料
包括證明爭議的著作權存在并能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證據、原告與爭議著作權相互關系的證據、侵權行為存在和實施侵權行為的具體方式的證據、被告與侵權行為關系的證據、侵權獲利與侵權程度的證據等。
【資料圖】
2、證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權本身成立
第一,證明原告有訴訟主體資格,著作權歸屬于原告。即原告作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國人,都符合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享有著作權的資格。并且原告與著作權直接存在法定的關系,著作權歸于原告和被許可使用。
第二,證明爭議作品的存在。即原告應提供具體的作品,如書籍、錄音等。
第三,證明作品在我國享有著作權。即證明作品是原告創(chuàng)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說明創(chuàng)作的完成時間,以排除他人抄襲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內容合法,屬于著作權的保護對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權法的保護期限內。
3、證明侵權行為存在以及具體的侵權方式
對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鄰接權客體的情況,原告要證明侵權行為是由被告實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關證據。例如擅自復制和出版發(fā)行原告作品的侵權行為,原告需要到市場上購買侵權物品。為了讓證據更加準確并且更具有說服力,原告可以聘請公證處的公正人員一起去購買侵權物品,請公正員對整個購買過程進行公正,制作公證書。
一般情況下,只要原告證明了具體侵權行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時證明了侵權行為的存在。
4、選擇管轄法院
作為原告,選擇法院的基本原則是:方便原告原則、原理被告原則、選擇較大城市的原則。這樣做主要是因為不同的法院對同一案件的審判結果可能會存在差異,甚至是比較大的差異,而侵權訴訟案件一般都有幾個法院可供選擇,因此采用上述三個原則有利于原告。
5、起訴前的措施
作為原告應考慮申請訴前禁令、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等。這樣做主要是為了防止被告繼續(xù)實施侵權行為,將一些重要的證據固定下來,為勝訴后能夠獲得實際的經濟賠償做保障等。這些做法都是為了訴訟中對原告主張的支持以及勝訴后對原告財產的保護。
6、立案、準備開庭
7、要求被告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