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方面起訴離婚證據(jù)有哪些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或買賣婚姻。訂婚期間有無波折,是初婚還是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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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婚后感情的證據(jù)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4、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應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精神病院的診斷證明書,患病的具體時間。如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判刑或勞教要求離婚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勞改地點。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應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有關證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數(shù)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yǎng)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6、如女方已懷孕,應說明懷孕日期,并提供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二、離婚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注意什么
1、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書,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后的情況以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系的理由寫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無巨細全都寫上的流水帳式的書寫方式,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實踐中往往有些原告,總是擔心沒有將事實書寫清楚,結果長篇大論,侃侃而談,實際上這樣做于事無補。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換句話說只要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chǎn)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以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不小心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話。
起訴離婚并不一定就是因為雙方對是否離婚無法達成一致,此時可能是在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或未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問題上起了爭執(zhí),從而導致無法協(xié)議離婚,而只要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訴訟過程中,當事人若需要更好的為自己爭取利益,必然離不開證據(jù)材料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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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事證據(jù)規(guī)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