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入職的離職補償金應該怎么結算
1、一般按照第二次入職時間計算補償金,二次入職后不能申請以前那幾年的補償。
(資料圖片)
2、二次入職也是重新辦理入職,一般單位都是按照從新入職的日期開始計算相關的福利的,不可以再追回第一次入職的相關補償?shù)摹?/p>
3、經濟補償?shù)脑鹿べY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按照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shù)計算平均工資。
4、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6、一般情況下離職當天辦理手續(xù)后可結算工資和補償金,但也可能用人單位會在下一個工資發(fā)放日一起交給員工。
哪些情況下,勞動者離職可以獲得離職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不續(xù)約
二、用人單位解聘拒絕訂約員工
三、完成工作任務后解約
四、員工被迫離職
五、用人單位提出解約
六、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七、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解約
八、用人單位破產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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