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具體的步驟
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yè)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yè)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xù),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xù)。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發(fā)回執(zhí)。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fā)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guī)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fā)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guī)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