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我國法律制度中沒有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罪,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guī)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guī)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判刑標準是怎么規(guī)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個人犯罪的規(guī)定處罰。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是違法的,公民的財產信息,行蹤信息,通信內容等都關乎于個人隱私,是受法律保護的,發(fā)現個人信息嚴重泄露,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