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勞動合同支付違約金的情況有什么
勞動合同支付違約金的情況有: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
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賠償標準是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簽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
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7.社會保險約定;
8.不要簽空白合同;
9.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